一、县(区、市)车辆管理部门等级评定的方法
1、对地市车辆管理所进行等级评定时,随机选定辖区内2个县级车辆管理所,按照《标准》对以下项目进行考评:
P1、P2(第3项除外)、P3、P4、P5(第1、2、3项除外)、P6(第1、2项除外)、P9、P10、P11、P12、P13(第3项除外)、P14、P15(第2、4项除外)、P18、P19(第4、5项除外)、P20(第1、2项除外)、P21、P22、P23(第1、2、7、8项除外)、P24、P25(第5、9、10项除外)、P26(第2、4、6项除外)、P27、P29、P30、P31、P33(第1、6、8、9项除外)、P34(第1、3项除外)、P35。
分值计算方法:
(1)县级车辆管理所考评分值满分为100分,对不考评的项目,其所得分值取地市级车辆管理所同项目考评得分;
(2)2个县级车辆管理所所得分值的平均值,为该地市的县级车辆管理所的考评分值;
(3)县级车辆管理所与地市车辆管理所考评分值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相加,此分值为该地市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的最终得分。
注:地市车辆管理所设立的车辆管理分所和交通管理服务站纳入地市车辆管理所考评范围,考评项目得分直接记载为地市级车辆管理所同项目考评得分。
将考评得分结果填入《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综合考评表(三)》。
2、各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办法》,结合本省(区、市)县级车辆管理所的委托业务办理范围,制定县级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实施意见,每年对县级车辆管理所评定一次。
二、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必备条件
1、申报一等车辆管理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1)考评分值达到95分以上;
(2)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为其他部门收费把关;
(3)荣立过集体功或者受过地市以上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表彰;
(4)大型客车注销登记率达到100%,中型以上货车和其它营运车辆注销登记率达到98%以上,监销率达到100%(P8);
(5)场地考试项目使用或推行机动车驾驶人路考系统(P13);
(6)全面落实机动车驾驶人场地和实际道路考试项目,考试员按照考试标准严格评判,在科目二、三考试过程中使用视频、录音等手段进行监督检查(P15);
(7)本地初领且驾龄在3年以内发生交通肇事死亡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占本地初领发生交通肇事死亡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数量的比例在30%以下(P16);
(8)机动车和驾驶人数据质量差错率在2‰以下(P21、P22);
(9)在办证窗口设置低柜台和一米线,使用排队叫号系统,设置有机动车和驾驶证法定公告事项计算机查询设备,接递手续实行站立服务,设立业务导办咨询台,为办事群众提供导办服务(P25);
(10)“服务群众”方面“其他服务项目(P26)”考评得满分;
(11)群众服务满意率在95%以上,对民警服务态度无投诉(P27)。
2、申报二等以上车辆管理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1)考评分值达到85分以上不足95分;
(2)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驾驶证按规定渠道订购,制作、印刷质量符合标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业务范围,启用新版行驶证、驾驶证(P1、P11);
(3)对申请人出具机动车合法有效证明、凭证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考试合格的,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P2、P12);
(4)查验员经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资格证书,按规定查验机动车,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3号修改单,路面行驶货车和挂车粘贴反光标识、安装防护装置的比例在90%以上(P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检验项目落实(P30);
(5)号牌资源全部进入计算机选号系统,不存在预留号牌、领导批示指定号牌、拍卖号牌等现象(P4);
(6)驾驶人考试设备、考试场地和考试车辆配置符合要求(P13);
(7)除三轮汽车、牵引车、摩托车外,场地考试项目使用机动车驾驶人桩考系统(P13);
(8)考试员经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资格证书,科目一、科目二考试前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各科目考试前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进行宣传,场地和实际道路考试落实考前点名、考中鉴定和考后讲评制度,全科目考试合格后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每周对考试业务情况进行监控、分析(P14);
(9)理论和场地考试设置候考区,并实行封闭式考试管理,科目二、三考试项目齐全,严格执行各种准驾车型的必考项目,选考项目随机抽取,无固定考试项目现象(P15);
(10)考试员审核参考人员身份,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无现场作弊或代考等现象,考试标准严格评判,考场管理严格、秩序良好,在理论考场内安装摄像监控设备并在候考区实时播放供群众监督,场地考场设置专门供群众监督的窗口(P15);
(11)本地初领且驾龄在1年以内发生交通肇事死亡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占本地初领发生交通肇事死亡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数量的比例在10%以下(P16);
(12)按规范设置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系统统一版软件的系统参数、标准代码,无积压业务和延迟下载转递信息(P19);
(13)机动车和驾驶人主要外挂系统与全国统一软件系统实时联网,机动车和驾驶人数据质量差错率在5‰以下、上传率达到100%(P20、P21、P22);
(14)实行首问负责制、“一窗式”综合服务和业务退办制度,实行“当日办结制”和延时服务,在办牌办证各项业务工作中严格执行办牌办证重点事项告知服务制度(P24);
(15)业务大厅秩序井然,无窗口拥堵现象,环境整洁,地面及相关设施保持清洁,设置等候区、书表区和交通安全宣传区,(P25);
(16)建立所领导接待制度和值日警官制度,设置业务咨询台,等候区设置足够数量的座椅且布置合理,设置公用电话、饮水机及水杯等便民设施(P25);
(17)在车辆管理所设立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方便群众就近接受交通违法处理(P25);
(18)对外办公区域管理规范,来往人员和进出车辆有序,车辆停放有序,设置办公区域引导指示标牌,并明示各办公地点的业务范围,能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中介活动(P26);
(19)对机动车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或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未换领、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向社会公告、公示(P26);
(20)将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的换证、补证,以及提交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由地(市)车辆管理所下放到县(市)车辆管理所,以及具备条件交警中队受理或者办理部分业务(P26);
(21)定期组织民警下乡,为农民集中办理摩托车登记、检验及其驾驶证申领等业务(P26);
(22)“服务群众”方面(P25、P26、P27)考评总得分值在5分以上;
(23)对检验机构进行有效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项目齐全、检验结果真实,无只收费不检验以及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等行为(P30);
(24)完成与农业(农机)部门对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档案移交(P31);
(25)车辆管理所民警“三懂五会”抽查考试及格率在80%以上(P33)。
3、申报三等以上车辆管理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1)考评分值达到75分以上不足85分;
(2)机动车登记业务、驾驶证核发业务办理规范(P2、P12);
(3)向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残疾人提供优先安排考试、科目一专用考试机位(P15);
(4)本地初领且驾龄在1年以内发生交通肇事死亡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占本地初领发生交通肇事死亡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数量的比例在20%以下(P16);
(5)按规定使用系统“驾驶证限制申请人信息表”,在办理驾驶证申领业务时,查询驾驶证申领限制条件信息(P19);
(6)使用全省(区、市)统一扩充软件系统(含经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自主开发),无不符合规定功能模块(P20);
(7)机动车和驾驶人数据质量差错率在10‰以下的(P21、P22);
(8)按规定完成机动车和驾驶人数据统计报表,并按时上报;
(9)在业务大厅公布新部令内容,宣传残疾人申领驾驶证条件、新推出的服务措施、严格驾驶证管理规定,公布实习标志、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样式(P25)。
4、申报四等以上车辆管理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1)考评分值达到60分以上不足75分;
(2)民警按规定着制式警服,警容严整,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民警和工作人员举止文明,姿态端正,无斜靠、倒卧、翘腿以及闲聊、吸烟、听音乐、玩游戏、吃零食、阅读书籍报刊等影响形象的行为(P24);
(3)为群众提供填写书表所需的桌椅、笔墨、胶水及书表样表等物品,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或宣传展板,不间断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P25);
(4)业务大厅门窗、书表填写台、公告栏洁净,地面无烟头、痰迹、纸屑、果皮等(P25);
(5)通过粘贴整治非法中介标语或提示语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且业务大厅和院内无非法中介扰民现象(P26)。
5、评为等外车辆管理所的情形
(1)违反规定,到其他车辆管理所辖区内办理机动车登记、驾驶证业务;
(2)存在乱收费或指定保险、体检、检验、维修和推销产品等问题;
(3)在等级评定中弄虚作假;
(4)考评分值不足60分;
(5)为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报废以及未列入车辆产品《公告》的机动车办理牌证(P3);
(6)未使用全省(区、市)统一的计算机选号软件(P4);
(7)未对大型客、货车以及其他营运车辆报废进行监督销毁(P8);
(8)为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机动车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P9);
(9)为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员发证或者不考试发证、考试不合格发证、买卖驾驶证(P12);
(10)未使用全国统一的科目一考试题库和全国统一版本的驾驶人科目一考试软件(含县级车辆管理所),未使用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软件(P13);
(11)未落实《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无监督制度和措施(P14);
(12)发现考试中存在现场舞弊和代考现象,不予制止(P15);
(13)本地初领且驾龄在1年以内发生交通肇事死亡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占本地初领发生交通肇事死亡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数量的比例在30%以上(P16);
(14)采用反编译等非法手段篡改统一版软件或修改标准数据库结构(包括表结构、主键等)(P19);
(15)机动车和驾驶人数据质量差错率在20%以上(P21、P22)
(16)群众服务满意率在70%以下(P27);
(17)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P29);
(18)本年度车辆管理所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者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有民警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辞退(P33);
(19)本年度其他因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P33);
(20)车辆管理所民警“三懂五会”抽查考试及格率在60%以下(P33);
(21)机动车和驾驶人数据统计资料有错报、漏报或者瞒报的问题;
(22)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认为应当评定为等外车辆管理所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办法》第十三、十六条考评内容的时限
1、第十三条规定的一等车辆管理所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中,“荣立过集体功或者受过地市以上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表彰”的时限是指上一年度或本年度;
2、第十六条规定的列入的等外车辆管理所情形中,“为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报废以及未列入车辆产品《公告》的机动车办理牌证”的时限是指2009年1月1日至考评日时段内。
四、其他
1、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本文所规定的评分方法和得分标准,制定本地车辆管理所的考评实施方案,明确检查方法和手段,严格执行评定标准。
2、对未说明具体扣分情形的项目,在确定分值时,如未满足得分条件中任意一项的,则该项目不得分。
3、对于“未得分”是指:该项得分值为零分,未得到评比分值的情况。
4、对于“未得满分”是指:该项得分值未达到设定分数的最高分值,只得到了部分评比分值的情况。
5、P13项中的“场地考试项目未使用或未推行驾驶人路考系统”是指:在驾驶人场地考试中,没有全部使用驾驶人路考系统或没有部分使用驾驶人路考系统的情形。
6、在考评过程中,如出现任意一项考评内容为等外车辆管理所情形的,不再进行下一步考评。
7、在考评过程中,将各考评项目得分情况填入《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综合考评表(一)》,分别记载地市级车辆管理所和2个县级车辆管理所的考评得分。
8、地市车辆管理所总的考评分值确定后,对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必备条件进行确认,并将考评结果填入《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综合考评表(二)》。
9、本文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行驶证原件交副本组织结构代码盖鲜委托书(盖鲜章)车辆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私车除车主签字外还须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公车的须附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及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1、填写《车查验记录表》,公车的须附企码证书件及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2、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纸粘贴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相应位置上。3、行驶证(正副页)。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公司车年审需要准备的资料和流程如下:1、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私车除车主签字外还须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公车的须附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及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2、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纸粘
车辆年检(单位)所需资料:行驶证原件、交强险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盖鲜章)、委托书(盖鲜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附:年检常识:1.机动车多久检一次?国家规定,机动车必须定期通过尾
车辆异地年检手续:需要准备的资料:份车辆地车管所开出的“异地证明”即可,其它资料与当地年检一样。代检证明出具:行驶证的复印件,最好带上公章(有的需要申请证明上用);其次,车辆没有违章记录,有的话,要处
“异地年检”,即A市车B市进行年检。这就需要异地年检委托书。所需证件异地年检委托书办理所需证件1、地车辆管理所出具的机动车委托检验通知书;2、机动车定期检验表;3、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4、车属单位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