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按照办理涉外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国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告知当事人我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当事人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十七条 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其出境:
(一)涉嫌犯罪的;
(二)有未了结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八条 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请求。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对不通晓我国语言文字的,应当为其提供翻译;当事人通晓我国语言文字而不需要他人翻译的,应当出具书面声明。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外国人可以自行聘请翻译,翻译费由当事人承担。
第一百条 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交通警察认为应当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需要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进行调查的,可以约谈,谈话时仅限于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内容。需要检验、鉴定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征得其同意,并在检验、鉴定后立即发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收集的证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的,送达至其所在机构;没有所在机构或者所在机构不明确的,由当事人所属国家的驻华使领馆转交送达。
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和检验、鉴定。对于经核查确实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但不同意接受调查或者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损害赔偿事宜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一百零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应当将其身份、证件及事故经过、损害后果等基本情况记录在案,并将有关情况迅速通报省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和该外国人所属国家的驻华使馆或者领馆。
第一百零二条 外国驻华领事机构、国际组织、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人员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照本规定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办理,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国已参加的国际公约以及我国与有关国家或者国际组织缔结的协议有不同规定的除外。
行驶证原件交副本组织结构代码盖鲜委托书(盖鲜章)车辆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私车除车主签字外还须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公车的须附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及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1、填写《车查验记录表》,公车的须附企码证书件及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2、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纸粘贴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相应位置上。3、行驶证(正副页)。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公司车年审需要准备的资料和流程如下:1、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私车除车主签字外还须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公车的须附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及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2、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纸粘
车辆年检(单位)所需资料:行驶证原件、交强险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盖鲜章)、委托书(盖鲜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附:年检常识:1.机动车多久检一次?国家规定,机动车必须定期通过尾
车辆异地年检手续:需要准备的资料:份车辆地车管所开出的“异地证明”即可,其它资料与当地年检一样。代检证明出具:行驶证的复印件,最好带上公章(有的需要申请证明上用);其次,车辆没有违章记录,有的话,要处
“异地年检”,即A市车B市进行年检。这就需要异地年检委托书。所需证件异地年检委托书办理所需证件1、地车辆管理所出具的机动车委托检验通知书;2、机动车定期检验表;3、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4、车属单位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