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的“开四停四”限行规则,违反规定的车辆将会被电子警察抓拍。首次违反规定的,会被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第二次违反规定的,会被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第三次或以上违反规定的,除了会被处以
“开四停四”是指广州市为缓解交通拥堵,制定的一种限行措施。具体规定是: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进入天河区、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区的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之后要停驶4天方可再次通行
\"开四停四\"是指广州市区部分区域实施的交通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进入天河区、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部分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至少4天。对于放假期间,
不是的。按照广州市的相关规定,“开四停四”是指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需按照通知规定的周期,错峰出行,即每四日只能行驶四天。计算方式是以机动车号牌最后一次通行日期为准,往后顺延四天为更新日期,以此类推。例如
“开四停四”政策是广州市为了缓解交通拥堵而采取的一项措施。根据这项政策,非广州市籍机动车在部分区域需要按照以下规则行驶:1.每四天只能行驶四天(即第一天行驶,第二天至第四天停驶,第五天至第八天再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