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有以下几种:
1.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2.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3.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5.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6.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7.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8.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9.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10.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1.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12.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3.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14.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15.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超车、在城市道路上违反限行规定行驶的。
16.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17.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18.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19.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20.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21. 驾驶机动车超速50%以上,且发生交通事故的。
22. 驾驶运营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超员20%以上的。
23.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24.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或者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5.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26.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不按规定使用警报装置报警,或者不按照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
27.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28. 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29. 驾驶员参与赌博、斗殴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